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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发布《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

  • 分类:行业动态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4-06
  • 来源:中国贸易报

【概要描述】  3月31日,在中国贸促会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正式发布。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在2020年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优化:第一,为了对全球经贸摩擦风险有更为精准、敏感的判断,细化指数风险分级,由三级(低位、中位、高位)调整为五级(低位、中低位、中位、中高位和高位);第二,指数分析、分措施和分国别的分析中都纳入同比分析,为发现规律性和风险预判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支持;第三,增加重点领域的专题研究,对WTO争端、贸易救济规则、301调查、经济制裁、232调查等进行趋势分析。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的主要发现涉及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球指数同比稳中有降,但较大经济体间经贸摩擦仍呈上升趋势。《报告》显示,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2021年全年有6个月处于高位,同比减少3个月。从国家(地区)来看,2021年,印度、美国、阿根廷、欧盟、巴西和英国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月均值处于高位。

  二是各类措施的实施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差异较大,服务于国家制造业、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意图更加明显。《报告》显示,其他限制性措施在各类措施中指数月均值最高。20个国家(地区)均发布了其他限制性措施,其中,发达国家(地区)更多的采取产业补贴、投资限制和政府采购措施,位居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加拿大、英国以及澳大利亚。

  三是发布措施多的国家(地区)同比更为集中,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几乎都与战略基础物资和装备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20个国家(地区)共计发布4071项措施,同比增长16.4%,月均339.25项,平均每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203.6项。超过平均值的有3个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和巴西。20个国家(地区)发布的五类措施共涉及91个两位海关编码,占全部98个两位海关编码的92.9% ,较2020年略有收窄,涉及农产品、食品、化学品、药品、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特殊交易品等。

  四是中国对全球经贸摩擦的影响相对较小,经贸措施的运用也相对较少。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来看,2021年中国所有月份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均处于高位以下。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排名来看,中国12月中有7个月位于11~20名之间,有3个月位于6~10名之间,仅有两个月位于前5名,表明中国引发的全球经贸摩擦冲突相对较小。从各国(地区)发布的措施情况看,美国发布的措施最多,占20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总数的25%;其次是欧盟占比21.5%,巴西位居第三,占比9.6%;中国仅占比4.9%。从各具体措施分类来看,中国发布的措施总体都处于低位。比如,在贸易救济措施领域,中国2021年未启动调查;在进出口限制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8%,印度、美国、土耳其、欧盟、阿根廷占比分别为26%、24%、13%、8%和7%。在其他限制性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2%,美国、欧盟、印度分别占比为36%、33%、3%。

  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全球选取经济、贸易、地区分布以及对华贸易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20个国家(地区)为国别样本,对进出口关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进出口限制性措施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进行研究,动态掌握全球经贸摩擦主要变化及趋势。该指数从国家(地区)选取具有全球代表性、经贸摩擦范围界定和措施选取具有广泛认可度,以及指数计算和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三大维度进行了综合考量。(记者 周东洋)

中国贸促会发布《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

【概要描述】  3月31日,在中国贸促会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正式发布。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在2020年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优化:第一,为了对全球经贸摩擦风险有更为精准、敏感的判断,细化指数风险分级,由三级(低位、中位、高位)调整为五级(低位、中低位、中位、中高位和高位);第二,指数分析、分措施和分国别的分析中都纳入同比分析,为发现规律性和风险预判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支持;第三,增加重点领域的专题研究,对WTO争端、贸易救济规则、301调查、经济制裁、232调查等进行趋势分析。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的主要发现涉及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球指数同比稳中有降,但较大经济体间经贸摩擦仍呈上升趋势。《报告》显示,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2021年全年有6个月处于高位,同比减少3个月。从国家(地区)来看,2021年,印度、美国、阿根廷、欧盟、巴西和英国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月均值处于高位。

  二是各类措施的实施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差异较大,服务于国家制造业、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意图更加明显。《报告》显示,其他限制性措施在各类措施中指数月均值最高。20个国家(地区)均发布了其他限制性措施,其中,发达国家(地区)更多的采取产业补贴、投资限制和政府采购措施,位居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加拿大、英国以及澳大利亚。

  三是发布措施多的国家(地区)同比更为集中,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几乎都与战略基础物资和装备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20个国家(地区)共计发布4071项措施,同比增长16.4%,月均339.25项,平均每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203.6项。超过平均值的有3个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和巴西。20个国家(地区)发布的五类措施共涉及91个两位海关编码,占全部98个两位海关编码的92.9% ,较2020年略有收窄,涉及农产品、食品、化学品、药品、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特殊交易品等。

  四是中国对全球经贸摩擦的影响相对较小,经贸措施的运用也相对较少。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来看,2021年中国所有月份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均处于高位以下。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排名来看,中国12月中有7个月位于11~20名之间,有3个月位于6~10名之间,仅有两个月位于前5名,表明中国引发的全球经贸摩擦冲突相对较小。从各国(地区)发布的措施情况看,美国发布的措施最多,占20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总数的25%;其次是欧盟占比21.5%,巴西位居第三,占比9.6%;中国仅占比4.9%。从各具体措施分类来看,中国发布的措施总体都处于低位。比如,在贸易救济措施领域,中国2021年未启动调查;在进出口限制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8%,印度、美国、土耳其、欧盟、阿根廷占比分别为26%、24%、13%、8%和7%。在其他限制性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2%,美国、欧盟、印度分别占比为36%、33%、3%。

  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全球选取经济、贸易、地区分布以及对华贸易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20个国家(地区)为国别样本,对进出口关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进出口限制性措施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进行研究,动态掌握全球经贸摩擦主要变化及趋势。该指数从国家(地区)选取具有全球代表性、经贸摩擦范围界定和措施选取具有广泛认可度,以及指数计算和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三大维度进行了综合考量。(记者 周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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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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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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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在中国贸促会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正式发布。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在2020年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优化:第一,为了对全球经贸摩擦风险有更为精准、敏感的判断,细化指数风险分级,由三级(低位、中位、高位)调整为五级(低位、中低位、中位、中高位和高位);第二,指数分析、分措施和分国别的分析中都纳入同比分析,为发现规律性和风险预判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支持;第三,增加重点领域的专题研究,对WTO争端、贸易救济规则、301调查、经济制裁、232调查等进行趋势分析。

  《2021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的主要发现涉及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球指数同比稳中有降,但较大经济体间经贸摩擦仍呈上升趋势。《报告》显示,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2021年全年有6个月处于高位,同比减少3个月。从国家(地区)来看,2021年,印度、美国、阿根廷、欧盟、巴西和英国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月均值处于高位。

  二是各类措施的实施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差异较大,服务于国家制造业、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意图更加明显。《报告》显示,其他限制性措施在各类措施中指数月均值最高。20个国家(地区)均发布了其他限制性措施,其中,发达国家(地区)更多的采取产业补贴、投资限制和政府采购措施,位居前五的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加拿大、英国以及澳大利亚。

  三是发布措施多的国家(地区)同比更为集中,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几乎都与战略基础物资和装备相关。报告显示,2021年,20个国家(地区)共计发布4071项措施,同比增长16.4%,月均339.25项,平均每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203.6项。超过平均值的有3个国家(地区),分别为美国、欧盟和巴西。20个国家(地区)发布的五类措施共涉及91个两位海关编码,占全部98个两位海关编码的92.9% ,较2020年略有收窄,涉及农产品、食品、化学品、药品、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特殊交易品等。

  四是中国对全球经贸摩擦的影响相对较小,经贸措施的运用也相对较少。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来看,2021年中国所有月份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均处于高位以下。从全球经贸摩擦指数的排名来看,中国12月中有7个月位于11~20名之间,有3个月位于6~10名之间,仅有两个月位于前5名,表明中国引发的全球经贸摩擦冲突相对较小。从各国(地区)发布的措施情况看,美国发布的措施最多,占20个国家(地区)发布措施总数的25%;其次是欧盟占比21.5%,巴西位居第三,占比9.6%;中国仅占比4.9%。从各具体措施分类来看,中国发布的措施总体都处于低位。比如,在贸易救济措施领域,中国2021年未启动调查;在进出口限制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8%,印度、美国、土耳其、欧盟、阿根廷占比分别为26%、24%、13%、8%和7%。在其他限制性措施领域,中国占该类措施总数的1.2%,美国、欧盟、印度分别占比为36%、33%、3%。

  全球经贸摩擦指数在全球选取经济、贸易、地区分布以及对华贸易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20个国家(地区)为国别样本,对进出口关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进出口限制性措施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进行研究,动态掌握全球经贸摩擦主要变化及趋势。该指数从国家(地区)选取具有全球代表性、经贸摩擦范围界定和措施选取具有广泛认可度,以及指数计算和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三大维度进行了综合考量。(记者 周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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